为了共同开拓全国的调查市场,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,签定加盟协议书,条款如下:
(一)韧明的权利与义务:
1、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、合法性,总部将对加盟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,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、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。如有侵犯总权益、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,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。
2、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,韧明保留对经营方针、市场计划、运作规则、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。
3、上海总部为加盟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、业务管理流程和相关信息资料(只收成本费)服务。
4、加盟方应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,并且按照有关法律自觉纳税。
5、加盟管理费用:10万元人民币(一次性)。
(二)加盟方的权利与义务
1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、法规和《韧明加盟合作办法》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,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。
2、完成《韧明加盟合作办法》规定的应达到的销售业绩标准,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2万元。
3、维护韧明公司形象,不得欺骗、欺诈客户,对客户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并且及时返还。
4、加盟方必须有不少于30㎡的固定经营场所和电脑、电话、传真机、宽带等通讯设施。
5、如加盟方变更营业地址,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,总部不批准任何方式的异地变更申请。
6、所有和上海韧明商务咨询公司有关的企业服务标识,均属总部拥有。未经书面许可,加盟方不得注册韧明名称和韧明的任何企业标记、服务标记,亦不得使用韧明提供的标记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。
7、加盟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各项调查服务,征得客户同意后保留联络方式,并且维持良好的关系。
8、加盟合作的各项细责请与上海总部吴经理联系,或E-mail至公司邮箱洽谈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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